产业政策
    金秋的平远,漫山遍野都是黄澄澄的脐橙,果香四溢,香飘万里。笔者前往采访,沿途几十公里的平远八尺、仁居、差干、上举等北部山区8个镇成片开发种植的6万多亩脐橙在太阳照射下发出金灿灿光芒,座座山头橙果飘香,到处显现一派丰收喜人的景象。平远脐橙这棵“摇钱树”,已带动起山区千万群众致富。
平远县地处脐橙栽培的最适宜地区,昼夜温差大,是目前广东省最大的脐橙生产基地。近年来,该县县委、县政府在农业结构调整中把脐橙列为全县农业发展的四大主导产业之一,在每年以1万亩扩
(12/24/2007 22:45:31,5) [查看全文]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包含农业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等各种对象,涉及标准、质量、认证、监督等各个领域,是一项科学的系统工程。
(01月24日,7) [查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07年第119号

  商务部批准《水果和蔬菜气调贮藏原则与技术》等7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标准编号、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现予公布。

(01月24日,11) [查看全文]
    日前,平远县脐橙无公害栽培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通过市级鉴定,标志着该项目目标——平远脐橙全部采用无公害生产的实现。
    该县从2002年开始着力开展脐橙无公害栽培技术的示范与推广工作,推广应用“猪-沼-果”生态模式,增施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应用物理方法杀灭害虫。4年来,该县总结出了一套较为成熟的脐橙无公害栽培技术,全县100%的脐橙种植户采用无公害栽培技术。
(02月05日,67) [查看全文]
    本报讯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产自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的平远脐橙通过原产地标记注册保护审核,成为我市首个获得原产地标记注册保护的产品,同时也是我国继江西信丰脐橙后第二个获得原产地标记保护的脐橙品牌。原产地标记是国际贸易中产品的“经济护照”。获得原产地标记保护的出口产品,通关入境、市场准入更加便捷,可以打破国外设限、关税壁垒等限制。 
   
(02月05日,58) [查看全文]
    今天,本报将“2007年名牌农产品”名单张榜公布了,不管对农民还是城里人来说,都是大好事。今年是改革开放30年,这30年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素得到很大增长,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基本走出了短缺经济阴影,买方市场逐步形成;对外开放让我国经济融入世界市场体系,竞争愈来愈激烈。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促成名牌战略与农业产业化的结合,借助名牌优势推动农业产业化的进程,是我们应该做的。
(02月24日,22) [查看全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日前公开发布,这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下发的第5个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农业部部长孙政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深刻阐明了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系统制定和完善了加强农业基础的政策措施,全面部署了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
(03月05日,13) [查看全文]
    在GB10789《软饮料的分类》标准中, 如碳酸饮料类、含乳饮料类、植物蛋白饮料类、瓶装饮用水类、茶饮料类等已制定了相应的产品标准。每类产品在标准中均规定了能控制产品质量的特征指标值。目前果汁及果汁饮料类、蔬菜汁及蔬菜汁饮料类, 这两大类产品的标准制定情况尚不太理想,原因是这两大类产品的特征指标———原汁含量的测定方法难于解决。目前果汁及果汁饮料类
(03月24日,26) [查看全文]

        目前平远脐橙产业园建设的进展情况:作为全县四大农业产业园之一的脐橙产业园具有种植时间长、面积大、群众基础较好的优势,飞龙脐橙产业园坐落于梅州市平远县脐橙专业镇仁居镇飞龙村,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目前已初具规模......

    具体思路是“围绕一个目标,做好六项工作”......

    今后产业园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农村工作部署,围绕建设现代化农业的目标,做大做强平远脐橙产业,打响平远脐橙品牌,争当脐橙产业发展先锋,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05月01日,3) [查看全文]
      今天的会议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传达贯彻刘日知书记来平检查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动员全县上下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努力争创绿色崛起示范县;二是传达贯彻省、市组工会议精神,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争创绿色崛起排头兵。
(05月08日,101) [查看全文]
    为响应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全力建设生态经济县,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的号召,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仁居镇政府的大力指导、扶持下,我公司在仁居筹建脐橙产业园,建成了集种植、收购、选果、包装、冷藏、加工、销售、观赏、品尝于一体的“平远县飞龙脐橙产业园”。
(06月02日,316) [查看全文]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名牌农产品的评选认定工作,加强对中国名牌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实施农业品牌化发展战略,提高中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国名牌农产品是指经评选认定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并获准使用“中国名牌农产品”标志的农产品。

  第三条 中国名牌农产品的发展实行“企业为主、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机制。

  第四条 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坚持“自愿、无偿、客观、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国名牌农产品的培育,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扶持。

(06月24日,46) [查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028号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甲拌磷 水果》等40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过,我部审查批准,现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06月24日,16)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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